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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报告

来源:伊金霍洛旗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11-10 1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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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根据《伊金霍洛旗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相关工作部署,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服务和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伊金霍洛旗公安局主要领导将严格履行依法治旗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成立了领导机构,确定旗局党委书记、局长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抓,组织召开2次党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二是强化尊法学法用法。自觉尊法守法、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将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的计划,全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支部“三会一课”学习100次;4次专题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和平安伊金霍洛建设。三是强化率先垂范。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警种部门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依法办事,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执行工作。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广泛组织党员、民警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二是结合干部作风大提升专项行动,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日常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同时组织全局民辅警积极参与学习强国、法宣在线、法制大讲堂等平台学习,教育引导全警准确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本质要求。今年以来,全局共组织开展学习26余次。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主动公开,将执法权力运行在“阳光下”覆盖全程扩大公开范围。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将处罚等行为的实施主体、法律依据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976项。将执法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相结合,把市场监管情况、违法情况等负面信息纳入信用体系,打造“一处亮红灯,处处受限制"信用惩戒机制,倒逼市场主体和执法相对人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二是严格审核,给执法决定戴上“紧箍咒”。全年审核行政案件1112件,执法结果审核,是行政执法的最后一道关口,直接影响着办案质量,自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以来,严格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旗局实际情况,明确法制审核流程,确定法制审核所需材料范围,加强法制审核团队建设,鼓励年轻民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局47名民辅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增公职律师2名,全局现有公职律师19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规,确保充分保障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权利。

  (三)突出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分层错位建立市局、旗局、所队三级执法监测监督机构,通过市局精准抽查、旗局重点核查、派出所全量检查,做到执法监管无遗漏。一是全量管控执法要素。2023年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完善《法制员管理考核办法》,7月份全局各执法办案部门配备专职法制员28名、法制审核人员13名,充分发挥41名法制员专职化监管作用,结合执法质量考评,8月份完成法制员考核,关于法制员的激励制度已经完善,现各类奖惩制度正在落实中。同时将警情、案件、卷宗、场所、人员等执法要素纳入监管范畴,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警示、定期通报,真正把“每一起警情、案件从现场处置到办结全程管起来”。2023年以来,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执法巡查共33期,三级中心累计查纠执法问题206个,同比上升3.4%。同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对因执法错误被经常提醒的的派出所所长和民警实行召回培训,全面压实执法办案主体、法制监管审核、领导审批把关责任。二是全力整治执法顽疾。深入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逐利执法”、执法司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伊金霍洛旗公安局于2023年10月13日制定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目前,正在排查整治整改阶,全局共排查2022年以来警情、案件3000多起,督促整改怠于调查、违规调解、超期办案等突出问题125个。结合专项整治行动、执法难点热点等方面,配套出台工作指引等制度规范3项,服务保障一线执法。 三是全面推动执法协同。加强行政执法外联内控,外部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统一执法意见18条。内部完善行政诉讼,坚持“谁审核、谁应诉、谁负责”行政案件质量责任制,实行行政案件审核、复议应诉职责合一、责任统一,有效解决以往审核应诉分离、败诉责任不清等问题,由法制民警、办案民警、公职律师共同评议有关风险案件,提前化解风险隐患6个,2023年,行政复议9起,6起未出结果,其余3起,均为维持;行政诉讼6起,1起未出结果,2起撤回起诉,3起驳回诉讼请求;国家赔偿案件0起;刑事复议5起,结果均为维持;不予立案49起,其中交管大队10起。紧盯检察监督问题,密切公检沟通会商,进一步形成法律共识。2023年以来,全局未发生无犯罪事实不捕、不诉案件,证据不足不诉案件数同比下降52%。

  (四)强化执法卷宗检查。通过办案单位先行自查行政执法卷宗,法制部门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全局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进行全面检查,2023年共抽查案件245卷,从中掌握各办案单位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基本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办案单位整改。下发执法提示单12份,同时对上级单位检查中发现的文书制作、卷宗装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办案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反馈问题立行立改,不断提高执法卷宗的规范化。

  (五)紧抓公安改革不放松。一是持续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依托接处警系统接报案、受立案信息系统,严格落实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工作程序和结果告知制度,全面落实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的工作要求,实现接报案、受立案工作信息全要素网上记载、全流程网上运转,并与接处警、办案、结案等上下游流程的执法信息整合贯通。二是建成智能化案管组4个、标杆式执法办案中心1个,完成执法办案数据对接工作,实现了对执法办案全流程、可视化、闭环式监督管理,全年刑事案件监督764件次,行政案件监督1452件次,警情监督13055条。

  (六)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有效开展年度述法、会前学法,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教育配套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七)建设法治社会。一是推进普法法治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3年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主动聚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打击“黄赌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工作内容,坚持以日常走访宣传和开展主题活动相结合、“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宣传模式,充分利用110主题活动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多角度开展法治宣传。同时,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悬挂横幅、 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开展专题培训等形式,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有力提升了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认识,进一步丰富了法治宣传的内容。二是多警种合力攻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紧盯民生小案,结合2023年全市开展的夏日攻势行动,对“黄赌毒”“盗抢骗”等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发起凌厉攻势,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平安决战追逃攻坚。围绕库存在逃人员,综合运用研判分析、沟通家属等手段,全力展开缉捕,2023年抓获网上逃犯51名。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从“夏季治安打击整治”到“百日攻坚行动”,伊金霍洛旗公安局通过加强社会治安巡逻、整治、侦破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提高辖区群众、企业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针对损害企业合法利益的案件,实行快侦快办,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企业损失。同时,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周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打防管控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伊金霍洛旗的经济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当前存在不足及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形势对公安工作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民警的执法水平不高,执法为民的思想需进一步牢固树立;二是执法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执法培训力度不够,需进一步增强;四是执法规范化机制、制度建设仍不够完善,需进一步加强;五是普法宣传氛围不足。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旗公安局计划围绕以下三方面努力推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突出依法履职能力提升。坚持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定期法治培训等学法制度,突出抓好民辅警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治理社会的能力,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治理能力。采用送教上门、案例评析、旁听庭审等多种模式,尤其针对负面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深刻反思,进一步强化民警法治观念和责任心,提升民警法律素质。

  (二)突出执法公信力提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引导民警坚持刚性和柔性相结合的执法方式,注重执法过程中的释理说法,最大限度实现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坚持细化执法办案活动,对各办案单位接受立案、办案场所使用、涉案财物管理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大力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三)强化突出违法犯罪打击。优化警力支援调度,加强治安乱点重点地区整治,有效预防侵财类案件发生,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坚持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将社会面排查、行业排查和网络排查有机结合,同时密切与有关行政管理和行业监管部门协作,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把隐患解决在初始阶段,把问题化解于综合施策之中,全方位做好安全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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