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遗失补发公告
首页 >专题专栏 >不动产登记遗失补发公告
伊旗宝恒小区A8-1-201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申请人:王拉拉
被继承人(遗赠人):李怀义
申请人王拉拉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7月24日向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家庭关系证明原件、不动产权证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遗赠人)李怀义于2013年3月31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坐落于伊旗宝恒小区A8号楼1单元201室。
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王拉拉继承(受遗赠)。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具结。
签字(盖章):王拉拉
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4日
上一篇: 郭小丽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