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遗失补发公告
首页 >专题专栏 >不动产登记遗失补发公告
李雪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李雪琴不慎将位于伊旗红庆河乡原供销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152728507015号,面积:169.85平方米,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复核;如无异议,我中心将公告十五个工作日后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6日
上一篇: 李进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