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遗失补发公告
首页 >专题专栏 >不动产登记遗失补发公告
仁庆巴特尔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公告一
仁庆巴特尔不慎将位于伊金霍洛旗阿镇电力朗街东广厦小区4A1号楼131室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房屋所有权证号:蒙房权证伊金霍洛旗字第131021002217号,建筑面积:239.7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伊国用2010第3744A1131号,使用权面积:131.01平方米,用途:住宅,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复核;如无异议,我中心将公告十五个工作日后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3日
上一篇: 仁庆巴特尔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
下一篇: 白总兵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