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遗失补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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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军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李小军不慎将位于红庆河镇冯家渠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丢失,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号:伊集用2013-J-1052996号,299.75平方米,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复核;如无异议,我中心将公告十五个工作日后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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