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库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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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人员,向常住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未设立社区的向苏木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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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5月1日起,我区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①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②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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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
原单位破产后,再就业的,视用人单位性质,人事档案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管理规定,转至用人单位保管,或转至户籍所在地、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暂未就业的,可转至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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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98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990元给予见习单位补贴,见习补贴主要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