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风储协同构网型新型电站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估信息公示的结果反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年12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文件的要求,对鄂尔多斯风储协同构网型新型电站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估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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