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福煤炭有限公司煤矿建设项目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进行公示的反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内蒙古通福煤炭有限公司煤矿建设项目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
调查征集:内蒙古通福煤炭有限公司煤矿建设项目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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