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星光汇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高科技博览园一期项目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的反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委托内蒙古和正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内蒙古星光汇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高科技博览园一期项目程,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