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1.拟决策事项名称
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6-2035)
2.拟决策事项承办部门
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拟决策事项规划目的
《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6-2035)》以低碳发展为导向、创新发展为路径,立足本地产业基础和特色资源,加快汇聚高端创新要素,深化区域协同联动,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打造零碳发展试点示范,着力构建以新能源装备及材料、高端化工、现代物流为支柱,零碳能源、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为支撑的产业体系,将蒙苏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和零碳能源经济发展的全国典范。
4.拟决策事项适用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4864.9865公顷,其中,零碳产业园1678.0881公顷;伊金霍洛物流园1409.0653公顷;圣圆煤化工产业园1777.8331公顷,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5.拟决策事项规划期限
决策事项规划时间:2026年—2035年。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开展前期调研、政策草拟、征求意见、集中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6-2035)》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决策事项的支持态度?
2.您对本决策事项的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本决策事项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部门: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刘国荣
联系电话:15389830785
邮 箱:452377741@qq.com
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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