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66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牧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402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牧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5〕81号)《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内林草草监发〔2023〕2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广泛凝聚社会智慧,进一步提高《伊金霍洛旗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面向社会各界征询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5年8月5日至9月5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
1.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www.yjhl.gov.cn);
2.微信公众号(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
3.现场公示地点在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地址:伊金霍洛旗金辉大厦9楼)。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信件邮寄、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伊金霍洛旗水网建设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1.电子邮箱:623470535@QQ.com;
2.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806,邮政编码:017200;
3.联系电话:0477-8963768(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注:本次为《伊金霍洛旗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我们热忱期待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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