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线路由远景风储 220kV升压站东侧间隔出线,接入甘迪尔500kV变220kV侧西起第八间隔。
建设规模:本工程在风电场区新建一座220kV风电升压站(正弘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风电场通过一回220kV线路接入甘迪尔500kV变的线路及甘迪尔500kV变内完善间隔由电力公司投资负责投资建设,导线型号JL3/G1A-2×400mm2,线路长度约32.8km。
建设工期:2025 年——2026年。
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动态总投资 11579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单位自筹。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施工组织和管理、资金筹措和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征地补偿、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本项目建设单位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加强管理;建设单位应积极筹措资本金,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资金的筹措相关手续的办理,保证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24号)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评估主体单位提出。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团结南路3号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15344113063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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