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上湾热电厂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各界人士及周边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上湾热电厂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
2.建设单位: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上湾热电厂
3.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上湾村白家焉社神东公司上湾煤矿采煤沉陷区。
4.项目占地面积:项目用地面积约542亩。
5.项目投资情况:12684万元,其中自有资金2537.02万元,其他资金10146.98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中“利用燃煤电厂自有建设用地或周边符合新能源建设要求地块,用于厂用电负荷建设新能源项目,不超过机组容量8%。”条款规定,建设额定容量24MW全额自发自用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厂址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上湾村白家焉社神东公司上湾煤矿采煤沉陷区,光伏场区用地面积约542亩。光伏项目选用标称功率710Wp双面光伏组件,光伏发电单元所发电量经320KW组串式逆变器、箱变升压至35KV后,通过2回集电线路汇流接至35KV开关站,分别经2回35KV输电线路接至上湾热电厂,经降压后接入6KV厂用电系统,实现厂用电替代。目前,已获取《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实施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上湾热电厂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的通知》鄂能局审批〔2024〕2号新能源项目指标批复文件。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的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1.农村被征用地的补偿和房屋拆迁安置费用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群众对此有无意见的风险;2.补偿标准和拆迁安置方案是否会引起其他地区同类人员攀比的风险;3.当地群众对重大工程项目预期排放废水、废气、噪音、粉尘等污染影响有无风险;4.该项目资金的筹集和落实是否有保障,是否会因为资金不到位而出现拖欠工程款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和征地拆迁补偿款等问题的风险;5.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引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6.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的风险。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防范化解措施:严格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征地,要严格按照补偿款发放程序进行补偿款的支付和发放工作,确保补偿资金的依法拨付和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疏导工作,强化施工车辆安全行驶教育;严格依法、依规、按章施工,加强施工单位管理,完善项目建设监理制度;成立社会稳定风险协调部门,对突发性事件及时作出反应和传达,提高应急突发事件处理速度和能力。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向建设项目单位及评估公司提出。
公示日期: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24日。
建设单位: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上湾热电厂
联系人:刘小虎 电话:13109226868,邮箱:114282267@qq.com。
第三方评估公司:内蒙古冠华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乐 电话1894716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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