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全和常35kV变电站至2号风井场地35kV变电站35kV线路工程
2、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全和常村
4、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的用地面积约0.1275公顷,建设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全和常35kV变电站至2号风井场地35kV变电站35kV线路工程。
(1)起止点:起于全和常35kV变电站35kV出线间隔,止于2#回风立井场地35kV变电站;
(2)额定电压:35kV;
(3)输送功率:11525.1kVA;
(4)导线型号:1×JL/G1A-150/25;
(5)线路全长:A回架空线路4.98km,电缆150m;B回架空线路5.03km,电缆120m;
(6)回路数:双回路(本次单回路架设);
(7)杆塔数量:A回线路26基铁塔,B回线路25基铁塔。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250.681018万元,建设资金全部为企业自有。
6、建设期:项目计划于2025年02月开工建设,2025年12月完工,总工期11个月。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项目建设的基础建设程序是否到位。
2、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由于项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不当会引起当地居民的反感;施工期间的噪声、粉尘、废弃土石方、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期间人员流动会给当地治安带来一定隐患。
3、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生产垃圾等对周边的居民和环境造成影响,使民众可能产生不满的情绪。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不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
1、项目前期进行公众沟通交流,说明该项目建设的重要性。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定程序。
2、项目实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绿色施工;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影响等措施;施工人员登记备案。
3、项目运营期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垃圾的存放点,合理安排收运时间,及时收运垃圾,避免造成垃圾堆积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等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公示时间: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4月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以下单位。
评估主体:纳林陶亥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毕海谨
电子邮箱:424197036@qq.com
评估单位:中立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星宇
电子邮箱:2994183833@qq.com
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3月19日
结果反馈: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全和常35kV变电站至2号风井场地35kV变电站35kV线路工程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进行公示的结果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