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1.拟决策事项名称
伊金霍洛旗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2.拟决策事项承办部门
伊金霍洛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3.拟决策事项规划目的
为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范转运、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建立健全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加快补齐利用处置能力缺口,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推动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实现伊金霍洛旗建筑垃圾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伊金霍洛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特组织编制《伊金霍洛旗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4.拟决策事项适用范围
伊金霍洛旗行政管辖区域,包括苏布尔嘎镇、红庆河镇、阿勒腾席热镇、伊金霍洛镇、札萨克镇、乌兰木伦镇、纳林陶亥镇7个镇。
5.拟决策事项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其中近期到2030年,远期到2035年。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开展前期调研、政策草拟、征求意见、集中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伊金霍洛旗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伊金霍洛旗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支持态度?
2.您对《伊金霍洛旗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伊金霍洛旗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意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伊金霍洛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赵宇
联系电话:15661770188
工作邮箱:1490292430@qq.com
伊金霍洛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