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是中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和实现“3060 双碳目标”的窗口期,更是各地结合自身绿色资源优势,打造绿色能源产业生态的关键期。为积极响应国家和自治区对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工作,满足国家产业相关政策需求,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3〕66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4〕262 号)政策要求,拟建鄂尔多斯风储协同构网型新型电站项目,通过“风储协同互补+构网型储能技术”,打造风储协同构网型新型示范电站。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年12月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风储协同构网型新型电站项目
2、项目单位∶伊金霍洛旗正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境内
4、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设500MW风电和250MW/500MWh磷酸铁锂构网型储能系统,同时新建1座220kV变电站及相关场内场外道路、场内集电线路和场外送出线路等。
5、项目周期∶ 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从2025年1月——2026年12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项目实施对利益相关者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及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截止日期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等方式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伊金霍洛旗正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锐锦
联系电话: 15047753111 电子邮箱:yy662200@qq.com
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在此对您表示真挚的感谢!
伊金霍洛旗正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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