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伊金霍洛旗文化和旅游业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定办法〉等3个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旗文化和旅游局认真研究,拟定了《伊金霍洛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评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伊金霍洛旗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28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伊金霍洛旗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伊金霍洛旗辰元大厦A座508
联系人:李英
联系电话:15047300866
电子邮箱:411936917@qq.com。
附件:
1.伊金霍洛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评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伊金霍洛旗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伊金霍洛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28日
结果反馈:伊金霍洛旗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征求《伊金霍洛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申报评定办法》(试行)等两个 办法(征求意见稿)》的 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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