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满来梁煤矿露天开采建设用地一期项目。
2.建设地点:满来梁煤矿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满赖村。
3.项目简介:
满来梁煤矿矿区面积共7.9044km2,采用露天开采的方式。矿区共划分三个采区:首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其中,首采区已完成开采并完成内排复垦,二采区也已基本完成内排复垦,当前正在进行三采区开采。采煤工艺为单斗—卡车开采工艺。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52.7326公顷,无新建工程,将利用露天矿已有工业场地,其内已有汽车保养间、综合材料库及应急物资库、配件库、办公及宿舍、浴室、保健急救联合建筑、配电所、锅炉房、污水处理站、日用消防泵房及水池等设施,满足项目生产需求。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道路交通影响、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因素。
三、主要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严格依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道路施工交通管理规定,落实各项交通疏导工作,强化施工车辆安全行驶教育;严格依法、依规、按章施工,加强施工单位管理,完善项目建设监理制度;成立社会稳定风险协调部门,对突发性事件及时作出反应和传达,提高紧急突发事件处理速度和能力。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建设单位或反馈至旗委政法委。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郭建雨0477-8871887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16日
结果公示: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满来梁煤矿露天开采建设用地一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进行公示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