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地点:纳林陶亥镇淖尔壕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329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18平方米,为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120万吨/年核增至240万吨/年新增配套设施。建设内容为应急供水工程、液压支架库房、车库。
建设时间:2024年至2025年
项目投资:2416.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当地群众对重大工程项目预期排放废水、废气、噪音等污染影响有无质疑;流动人口管理和社会治安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的交通风险;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等风险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严格依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加强流动人口的教育与管理,参加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备案;严格执行道路施工交通管理规定,落实各项交通疏导工作,强化施工车辆安全行驶教育;严格依法、依规、按章施工,加强施工单位管理,完善项目建设监理制度;成立社会稳定风险协调部门,对突发性事件及时作出反应和传达,提高紧急突发事件处理速度和能力。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建设项目有建议或意见,向建设项目单位提出。
公示日期: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25日。
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贾毅 邮箱:1301491285@qq.com
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