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红河情实业有限公司红河情会议培训中心项目
2、建设单位
鄂尔多斯市红河情实业有限公司
3、项目概述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东至新忽马路,南至金华街,西至安达路,北至现状消防站用地。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建培训中心及配套附属设施,建筑总面积为18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600m2,地下建筑面积1400m2。
项目总投资:1.37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建设起止年限:2023年03月01日-2025年03月01日。
二、项目评估及调查范围
1、评估范围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为项目所建设的培训中心及配套附属设施进行评估。
2、调查范围
凡项目涉及利益相关者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都纳入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范围。
三、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1.当地群众对重大工程项目预期排放废水、废气、噪音、粉尘等污染影响有无质疑;
2.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3.是否会给当地群众带来不安全感,是否影响当地的社会安定和周边社会治安秩序。
四、征询事项
1、您认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2、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何意见或建议?
3、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
五、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社会各界人士、组织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鄂尔多斯市红河情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反馈。
联 系 人:卢宇
联系电话:18247755522
工作邮箱:1047887982@qq.com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