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地点: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河道治理长度32.11km,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工程级别为3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工程、护岸工程、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其中,堤防工程共21.09km(新建堤防3.23km,改造堤防17.86km),新建护岸8.68km,岸坡生态修复7.38km,新建矿坑段防护工程1.67km(新建漫水坝1.36km,防冲坎0.31km),河滩生态修复26.85km。同时对河道两侧山坡进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项目总投资:116134.6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当地群众对重大工程项目预期排放废水、废气、噪音等污染影响有无质疑;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流动人口管理和社会治安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的交通风险;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等风险因素。
三、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严格依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加强流动人口的教育与管理,参加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备案;严格执行道路施工交通管理规定,落实各项交通疏导工作,强化施工车辆安全行驶教育;严格依法、依规、按章施工,加强施工单位管理,完善项目建设监理制度;成立社会稳定风险协调部门,对突发性事件及时作出反应和传达,提高紧急突发事件处理速度和能力。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建设项目有建议或意见,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
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水利局
联系人:刘泓鑫
联系电话:15894984499
电子邮箱:13014912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