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苏布尔嘎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2.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
3.建设规模及内容
苏布尔嘎矿井为新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8.0Mt/a,矿井采用立井、多水平、分组大巷开拓方式,矿井工业场地位于井田中南部,用地面积为38.76公顷,场地内布置主井、副井、风井;配套建设同等规模选煤厂,建设内容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及办公生活区等设施。
4.建设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1093517.41万元,其中企业自筹328146万元,申请银行贷款765354万元。
5.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工程建设总工期为49.2个月,施工准备期8个月,矿井建设期41.2个月。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风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施工安全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1.本项目建设实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2.本项目实施拟进行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主要风险有哪些?
3.本项目建设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有何影响?
4.对本项目建设实施持何种态度?
5.对本项目建设实施是否有其他建议及意见?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2024.01.17—2024.01.31)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建设单位、评估单位或反馈至旗委政法委。
建设单位:内蒙古苏布尔嘎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武江江15034899425
评估单位:内蒙古东正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杨江平18047731776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