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折家梁村。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约60亩,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无轨胶轮车停车场及检修车间。
项目建设总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建设起止年限:2023年07月至2025年07月。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当地群众对重大工程项目预期排放废水、废气、噪音等污染影响有无质疑;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流动人口管理和社会治安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的交通风险;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事故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等风险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严格依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加强流动人口的教育与管理,参加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备案;严格执行道路施工交通管理规定,落实各项交通疏导工作,强化施工车辆安全行驶教育;严格依法、依规、按章施工,加强施工单位管理,完善项目建设监理制度;成立社会稳定风险协调部门,对突发性事件及时做出反应和传达,提高紧急突发事件处理速度和能力。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或反馈至伊金霍洛旗政法委维稳部门。
建设单位联系人:马玉卓
电话:18641497705
电子邮箱:10478879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