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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28 1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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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旗残疾人联合会起草制定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制定背景及过程  2019年旗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政发〔2019〕122号),近年来我旗秉承该文件精神,全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稳步推进。该方案的深入实施切实减轻了伊金霍洛旗户籍及在我旗定点康复机构接受训练的0—10岁残疾儿童家庭面临的经济负担,为该群体享受高质量儿童康复服务奠定了坚实政策基础、提供了可靠政策保障。  随着年龄的增长,11周岁及以上残疾儿童享受完康复救助政策后,由于家庭困难、康复费用高等原因,后续很难继续康复,前期康复训练效果也会慢慢丧失,残疾程度也会越来越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延展问题已成为残疾儿童家庭普遍关心和关注的重点。旗区间横向比较来看,目前,达旗、准旗、乌审旗已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延展至0-17周岁。统筹考虑我旗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与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此,我旗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印发了《方案》,经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走文件签发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8月28日印发执行。

  二、《方案》的总体框架《方案》共设置3章19节。第一章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指导思想和康复发展目标。第二章为“具体内容”。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内容、救助标准和工作流程。第三章为“组织保障”。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通力协作配合,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切实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能力和水平。

  三、《方案》的救助对象、内容、标准及流程 (一)救助对象救助对象为伊金霍洛旗户籍(或在我旗居住并在旗内定点康复机构接受训练的)0—1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二)救助内容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基本服务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2.将残疾儿童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三)救助标准3.按照残疾类别给予不同的救助,分别为:低视力儿童0.2万元,听力语言残疾儿童(人工耳蜗8.85万元、助听器1.92万元),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及训练1.72万元、辅助器具适配0.12万元、运动及适应训练3万元),智力残疾儿童2万元和孤独症儿童2万元。其中,康复训练救助时间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0个月。(四)工作流程  1.评定。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由旗级以上定点医疗、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评定后,按规定程序开展救助工作。2.申请。具有伊金霍洛旗户籍残疾儿童的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根据评定后的转介意见、结果,填写救助申请审批表,持残疾儿童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的评定结果或诊断证明书原件向旗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申请。非伊金霍洛旗户籍的残疾儿童,其监护人或委托人应提供伊金霍洛旗居住证明、户籍当地残联出具的不享受当地救助补贴证明。3.审核。旗残疾人联合会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康复救助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不符合救助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4.救助。审核通过后,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旗残联负责向选定的定点康复机构办理转介手续。5.结算。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旗残疾人联合会审核后,由旗残疾人联合会依据残疾儿童监护人或委托人提供的相关发票或结算凭证,对残疾儿童家庭给予补助;已经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范围或在特殊学校、儿童福利院等机构接受报销、补贴的,在报销补贴金额的基础上,对个人自付部分进行差额补助,超过部分由残疾儿童家庭自行承担。6.经费保障。在上级财政补助基础上,旗财政根据旗残联科学测算后的残疾儿童数量和需求,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作为下一年度配套补助资金。

  四、《方案》的组织保障1.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按照旗委、政府工作部署做好我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切实发挥统筹组织协调作用,筛查掌握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并联合卫健委、教育、民政等部门,筛选确定辖区内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机构,认真履行对旗内定点康复机构的监管责任。2.教育体育部门负责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加强残疾儿童康复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在教体系统各类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和职称评聘中,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3.民政部门负责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基本生活,引导社会捐助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组织福利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4.财政部门负责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上级拨付的残疾儿童康复经费和本级经费。5.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将残疾儿童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按规定将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发生的康复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探索将残疾儿童门诊医疗康复费用列入医保报销范围。6.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完善临床康复医学建设,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建立残疾儿童筛查、登记、信息报送制度,实现信息共享,要推动康复医学诊断标准、评估量表和应用技术规程的研发与推广工作,逐步推行康复医学与残疾预防的有效对接。7.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康复机构登记,做好康复机构信用信息公示监管工作。8.乡村统筹中心负责将残疾儿童康复纳入精准扶贫和健康扶贫重点内容,对建档立卡的残疾儿童家庭予以精准帮扶,加大贫困残疾儿童的兜底保障力度,确保相关政策向贫困残疾儿童倾斜。

 

 

原文链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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