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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红庆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庆河镇“清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1211 分类: 其他 其它
发布机构: 红庆河镇 成文日期:
文号: 红政发〔2020〕16号 内容概述: 红庆河镇“清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时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27日

红庆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庆河镇“清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红庆河镇

发布时间: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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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政202016

 

  红庆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庆河镇清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二级站所、驻镇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市、全旗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号)、《鄂尔多斯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办发〔2019〕61号)、《伊金霍洛旗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伊安发〔2019〕13号)、《关于做好当前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伊安发〔2020号)、《关于深刻汲取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房屋倒塌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建筑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伊安发〔2020号)文件精神,现将《红庆河镇“清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红庆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7日

  

  

   

红庆河镇清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为严格压实各方责任,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抢险救援各项责任落实,我镇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安全服务工作,紧盯五大领域,严密防控重大生产安全风险,抓好节后复产复工和返程高峰交通安全,积极做好各类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扎实做好清明、五一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严格监管执法,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每个企业、每个岗位,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

  二、主要任务

  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按照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和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成立由包片领导带队的专项检查组,重点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情况等进行检查

  三、检查范围

  全镇各二级站所、各村、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各企业,要全面围绕符合我镇实际安全生产环境的“五大领域”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自查方式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尤其要突出检查危险化学品领域、人员密集场所领域、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食品药品、烟花爆竹、消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安全隐患,力求全面排查和整改,取得实效。

  临近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场所人流密集,群众祭扫、备耕等活动增多,野外用火频繁,加之春季大风天较多,风干物燥,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各二级站所、各村、各驻镇单位务必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春季火灾防控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具体包括加气站、西气东输管线、乌阿线沿线加油站、镇域内的油气管线、各类现场施工钻井平台,全面摸排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动火作业,石油天然气开采硫化氢中毒等。(责任部门:安监站、各村)

  (二)道路交通领域具体包括全镇主干线、小油路、水泥路、农用车载客、客运、过境危运车辆、“两客一危”、“三超一疲劳”、铁路道口、公路平行交叉口、绕城公路、乡村道路等重点部位,要全面排查隐患,完善标志标线,强化路面安全管控、大力整治无证运输、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全面排查整治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执行夜间禁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货物运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责任部门:交警队、各村)

  (三)建筑施工领域。检查工程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抗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员到岗及履行安全职责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在建工程落实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模架工程、起重机械、基坑支护、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消防安全,施工措施等安全隐患问题。检查停建、缓建工程遗留的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工地围挡等安全防护情况,现场安排值班留守人员和设置警示标牌标语等情况。建筑市场管理情况,检查工程项目是否经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是否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是否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存在监管、非法违法从事建筑活动;施工单位是否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以及施工企业有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建筑活动。(责任部门:城建办、各村)

  (四)人员密集场所。具体包括镇区经营性场所(含纳林希里镇区、红庆河办事处集镇区)、纳林希里小学、纳林希里幼儿园、红庆河小学、纳林希里移民小区、移民区、办事处教育小区、红庆河卫生院、纳林希里卫生院、两个集镇区烟花爆竹经营点、敬老院、天然气零售、消防民爆、旅游发展、民用爆炸物品装卸规范落实情况及落实备案制度等运输环节,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特种设备重点检查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商贸流通专项检查,以超市、宾馆、饭店为重点,检查经营场所电器设备、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等是否安全畅通。要求商场、超市、宾馆、饭店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是否按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员流量控制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责任部门:派出所、各村)

  (五)乡村安全生产领域具体包括农机操作、枯井、大口井、坝、湖、淖、沙石料场、老化电路、私拉乱接、变压器下杂草,高压线下松树地、森林草原防火的临边防护完善,农村土暖报警装置、无证非法开采石料,村一级一氧化碳报警器的发放和使用情况等。(责任部门:各包村二级站所、各村)

  四、检查时间

  2019年41日至2019年515

  五、工作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村、二级站所、驻镇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的问题和自治区、市及旗各安全生产督察组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责任到人,实行清单管理,建好台账,逐条销号。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限期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对大检查期间发现问题隐患反复出现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查处。同时,要根据本次大检查中暴露出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开展专项整治。

  村、二级站所、驻镇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部署安排,要明确一名联系人,于4月19日前将本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台账、安全生产整改责令告知书报送镇安监站,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随时报送。

  联系人:李佳妮

  联系电话:0477-8821022

  邮箱:745351765@qq.com

  附件:1.红庆河镇清明、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2.安全生产整改责令告知书   

   

附件1

红庆河镇清明、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填报工作组:                                                           共   项隐患,其中已整改  项,未整改  项。   

  序号

行业和

领域

企业名称

存在的隐患问题

整改时限

复查时间

复查人员

及单位

 复查意见

备注

  

   

   

   

   

   

   

   

   

  

   

   

   

   

   

   

   

   

  

   

   

   

   

   

   

   

   

  

   

   

   

   

   

   

   

   

  

   

   

   

   

   

   

   

   

  

   

   

   

   

   

   

   

   

  工作组组长:              报送人:           联系方式:

  注:1.所有数据必须与最终上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中的数据一致。

    2.表中“整改时限”项为责令整改的最终时限;“复查意见”项请明确写明是否完成整改。

    3.凡“申请延期整改、停产、关闭”等情况请在“备注”项标明。

    4.行业和领域包括:危险化学品领域、道路交通领域、建筑施工领域、人员密集场所领域、乡村安全领域。

  

  

  附件2

  安全生产责令整改告知书

        

  经排查你单位(商户、农户)存在                                    

                                                  

                                                  

                                等安全隐患问题。

  责令你单位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严禁继续进行非法生产,违者造成法律后果由你单位一力承担。

 

   检查人员: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影像资料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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