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伊金霍洛旗司法局关于转发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4309 | 分类: | 综合;其他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伊金霍洛旗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伊司法发〔2023〕28号 | 内容概述: | 伊金霍洛旗司法局关于转发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04日 |
伊金霍洛旗司法局关于转发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伊司发〔2023〕28号
伊金霍洛旗司法局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保留证明 事项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按照《通知》要求,请旗直各部门于9月8日前完成本部门此次证明事项清单公示工作,并将公示情况报送旗司法局。
联系人:高昕延、吕丽霞
联系电话:8968669
电子邮箱: yqsfjzfjd@163.com
伊金霍洛旗司法局
2023年9月4日
附件1: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