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伊金霍洛旗卫生局关于印发妇幼项目信息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IDA024/2011-10080 | 分类: | 卫生 机构职能;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卫生局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伊卫发〔2011〕103号 | 内容概述: | 为及时掌握我旗各项目的实施和进展情况,评价和指导项目的开展,特制定项目信息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 |
时效性: | 发布日期: | 2011年09月20日 |
伊金霍洛旗卫生局关于印发妇幼项目信息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妇幼项目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妇幼项目信息管理工作规范
根据《伊金霍洛旗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伊金霍洛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实施方案》、《伊金霍洛旗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实施方案》,为及时掌握我旗各项目的实施和进展情况,评价和指导项目的开展,特制定项目信息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
一、 目的
(一)获取准确、可靠的项目信息。
(二)动态掌握项目执行情况,掌控项目进展。
(三)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上报范围
卫生局、旗级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市卫生局妇幼科、市内各妇幼保健机构。
三、组织管理
(一)伊旗妇幼保健所负责领导和组织项目信息管理工作。
(二)保健所信息科负责项目信息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包括项目信息资料收集、审核、整理、汇总、分析、上报、反馈。
(三)乡(镇)卫生院妇幼人员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上报。
四、上报内容
1、项目各类信息
2、项目月、季、年报表
3、项目工作计划和总结
五、上报程序
各乡镇、社区上报信息由保健所信息科审核、整理、汇总后,于次月15日前以纸质或电子版形式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