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伊金霍洛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2100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其它 |
发布机构: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伊政办发〔2024〕72号 | 内容概述: | 2024年伊金霍洛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4年08月28日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伊金霍洛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阿镇人民政府: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伊金霍洛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伊金霍洛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2〕第11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公租房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建保函〔2020〕240号)和《伊金霍洛旗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伊政办发〔2023〕4号)规定,为认真做好2024年伊金霍洛旗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工作,确保公租房分配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房源及轮候人员情况
(一)房源情况:本次分配房源位于柳沟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户型为两室一厅,面积约为60平方米,一梯6户,总层数为17层,共计4栋楼918户。
(二)轮候人员基本情况:经初步筛选统计,2017年至2019年轮候人员2987户,轮候人员名单最终以复审结果为准。
二、摇号配租范围
按照新修订《伊金霍洛旗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伊政办发〔2023〕4号)相关规定,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以下年度申请的轮候人员进行复审。经复审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轮候人员进行摇号配租,具体如下:
(一)2017年至2024年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进入轮候库中在伊金霍洛旗服役的现役军人家庭、伊金霍洛旗户籍的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家庭、享受城镇低保家庭。
(二)2017年至2019年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进入轮候库的所有申请人。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本次摇号配租:
1.已购买自有住房的;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上一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2023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840元);
3.家庭固定资产超过20万元的;
4.现不在阿勒腾席热镇居住的;
5.非伊金霍洛旗户籍申报家庭,无法提供在本旗范围1年以上劳务合同及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的;
6.历年来已保障过1套公共租赁住房的(包括自愿退出、违规清退等各类情形的);
7.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
8.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三、配租原则
(一)此次分配统一采用电子摇号系统进行配租。
(二)遵循一个家庭只能分配一套公租房的原则。重复申报的,保留第一次申报轮候名额,重复申报名额不予保留。
(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资格复审与公示
(一)提交资料
符合此次摇号范围的轮候人员按照申报年限分批到创业大厦B座一楼大厅填写《伊金霍洛旗公共租赁住房复审表》(以下简称复审表)并提交复审资料,轮候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状况及其他相关信息,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核
此次复审由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各相关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核查工作并提出审核意见,具体职责如下:
1.阿勒腾席热镇政府负责指导申请人填写复审表,收取复审资料并就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租住信息等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及基础信息汇总,配合做好宣传、通知、解释等工作;
2.旗民政局负责核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是否属于低收入保障、城镇低保等人群情况;
3.旗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核查就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是否属于残疾人群情况;
4.旗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核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是否属于优抚对象、退役军人等情况;
5.旗自然资源局负责核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登记的不动产信息情况;
6.旗公安局负责核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籍信息情况;
7.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核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8.旗交通运输局、城乡环卫中心、园林绿化中心负责核查一线岗位人员情况;
9.旗纪律检查委员会、人大代表负责现场监督工作;
10.公证处负责现场公证工作;
11.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核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登记的网签房产信息、现场轮候人员信息查询及复审信息统计,宣传、通知、解释等工作。
(三)公示
由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就所有通过复审的轮候人员名单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本次摇号配租名单。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由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四)复审要件
申请人提出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证件、证明原件及证件复印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社区居住证明。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无房证明。
4.非伊旗户籍家庭需提供在伊旗范围内工作1年以上的劳务合同及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5.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特殊人群需提供低保、残疾、优抚对象、退役军人、一线岗位工作等相关证明材料)。
如有申请人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可委托他人,并携带书面委托书、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办理。
五、摇号方式及要求
(一)摇号方式:本次摇号配租分为三组,依次进行:
第一组:应保尽保家庭
对2017年至2024年申报的且经复审通过的服役于伊金霍洛旗地区的现役军人家庭、伊金霍洛旗户籍的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家庭、享受城镇低保家庭进行摇号配租。
应保尽保家庭按照人员与房源1:1的比例进行摇号配租。
第二组:特殊家庭
对2017年至2019年申报的且经复审通过的特殊困难家庭进行摇号配租。(包括:全国及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伊金霍洛旗住房救助对象、园林和环卫、公交司机等一线艰苦岗位人员、见义勇为人员、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伊金霍洛旗户籍的一、二级残疾人、多重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享受低保的残疾人、近两年连续享受低保待遇家庭。)。
特殊家庭人员与房源的摇号比例根据复审名单确定后另行公示。
第三组:低收入家庭
对2017年至2019年申报的且经复审通过的低收入家庭。
(二)摇号要求:
摇号当日仅限经复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轮候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前来参加,申请人因残疾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与现场摇号的,可通过伊金霍洛发布、微信公众号查询摇号结果。
六、签订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
承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旗公共租赁住房服务大厅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放弃,2年内不得再申请公租房。具体步骤如下:
(一)需本人持身份证到旗公共租赁住房服务大厅缴纳公租房租金、保证金、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依照《伊金霍洛旗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租房租金按照6元/平方米/月收取,城镇低保家庭按照1元/平方米/月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按照规定予以减免。每户收取保证金6000元,其他相关费用按照要求予以缴纳。
(二)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合同》。
(三)配合物业公司录入指纹及人脸信息。
(四)领取公租房水电气卡、门禁卡,办理入住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伊金霍洛旗公共租赁住房是我旗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须高度重视,提升站位,积极做好伊金霍洛旗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宣传和答疑释义工作,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及各社区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旗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摇号活动的直播和宣传报道工作。
(二)严格分配程序。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及各相关单位须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安排,严格规范各项规定程序。
(三)依法租赁管理。已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其租赁住房必须由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居住,不能转借、转租,如发现有转借、转租或无正当理由空置6个月以上、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等情况的,依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2〕第11号)等相关规定予以腾退。
(四)未按照本摇号方案参加本次摇号分配活动的申请人员,自动取消其摇号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为确保此次电子摇号分配工作顺利完成,在旗纪委监委的监督下,本次摇号活动由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旗纪委监委、旗融媒体中心、公证处、全程监督和见证,阿勒腾席热镇政府、各社区负责配合,每户摇号结果现场公布,所有摇号结束后,由公证处进行公证。旗公安、消防、医院、电力部门、网络运营商负责现场维稳、安全、医疗、供电、信号等基础保障工作。
本方案仅用于2024年伊金霍洛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伊金霍洛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所属。
咨询监督电话:0477-8969411、0477-8969409。
原文下载: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伊金霍洛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2024年伊金霍洛旗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实施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