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助企纾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5318 | 分类: | 综合;其他 其它 |
发布机构: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伊政发〔2023〕28号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关于稳增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立足服务企业,聚焦化解重点工业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帮助企业解困纾困,促进全旗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鄂尔多斯市助企纾困工作实施方案》和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16日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助企纾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蒙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伊金霍洛旗助企纾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伊金霍洛旗助企纾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关于稳增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立足服务企业,聚焦化解重点工业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帮助企业解困纾困,促进全旗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鄂尔多斯市助企纾困工作实施方案》和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全市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企业问题为靶向,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在全旗上下全面开展助企纾困活动,全力帮助重点工业企业解困纾困,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持续推动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二、工作目标
聚焦我旗规上困难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根据鄂尔多斯市梳理形成的《“纾困解难、助企服务”专项活动报告》和《“一企一策”台账》,深入开展助企纾困走访活动,全面掌握规上困难工业企业情况;常态化开展惠企助企政策宣传贯彻活动,精准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推动政策效应充分释放;全面开展企业问题化解活动,加速困难企业脱危解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要力争月度停产企业、产能利用率较低企业、亏损企业、产值下降企业等四类规上困难工业企业(下称“四类企业”)数量同比减少10%以上,确保“四类企业”(季节性停产、注销、破产或计划退库、涉法涉诉等问题企业除外)反映的一般性问题1个月内解决,复杂性问题3个月内解决,特殊性问题一企一策解决。
各有关部门要同频同步开展专项行动,同步推动问题解决,实现停产企业应复尽复,产能利用率较低企业稳产增产,亏损企业程度减轻,产值下降企业提质增效。
三、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助企纾困工作,精准服务企业,我旗决定成立“助企纾困”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福军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各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助企纾困工作。
(二)负责创建规划、实施方案等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三)做好相关文件的收集、整理、归类、规范台账、相关档案建设工作。
(四)通报助企纾困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做好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五)组织开展助企纾困工作宣传,交流工作。今后,除旗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文通知。
四、工作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靠前发力,深入实施“十大专项行动”,细化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分类梳理困难企业问题,研究制定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措施办法。
(一)惠企政策兑现专项行动。一是持续推动国务院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政策以及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每季度至少开展2次进企业送政策活动。二是各部门每季度要主动与市直各有关部门对接至少2次,围绕国家、自治区、市及我旗政策、资金、项目支持重点,梳理储备一批符合政策导向、支持方向的企业和项目。三是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强化中长期合同履约和监管,规范、维护市场秩序。四是持续加强煤炭价格政策解读,定期召开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推进会。五是严防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加大对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整治力度,化解存量拖欠,严防新增拖欠。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牵头领导:孟都巴雅尔,牵头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手续办理专项行动。一是发挥重大项目旗级联席会议制度和集中联动审批活动作用,常态化开展重大项目动态调度,精准掌握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各有关部门要紧盯关键环节,主动联系企业,上门服务,按月组织现场集中审批。二是通过网上办理、简化程序、即审即批等方式,对涉及工业项目的立项审批、用地规划、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组建代办帮办队伍,深入了解企业申报审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全流程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三是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和停产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派专人指导帮助企业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手续办理。四是加快煤矿企业用地手续、资源开发手续办理进度。五是帮助用气企业争取天然气指标,优先保证天然气产地企业用气量。六是加大光伏政策扶持力度,让更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参与新能源电站建设。(牵头领导:孟都巴雅尔,牵头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财政惠企专项行动。一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及时清理收回财政闲置资金,统筹用于稳经济政策,提升政策实施的力度和准确度。按月通报预算执行进度、专项资金兑付等情况,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将各类涉企专项资金拨付到位。二是对满足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单位应尽快完成资金支付,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和预算执行,全链条监管直达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确保直达资金及时有效地用于保民生、惠企业、兜底线等重点项目。三是加快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常态化储备项目,加大新基建、新能源项目储备。(牵头领导:孟都巴雅尔,牵头单位:旗财政局)
(四)减税降费专项行动。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留抵退税政策,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存量留抵退税额集中退还、增量留抵退税额按月全部退还。加强留抵退税资金监管,留抵退税实行“预拨+清算”,释放税费支持政策红利。二是减轻企业缴费负担,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到期后,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困难企业工伤保险费阶段性缓缴期限至2023年3月底。三是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底。(牵头领导:孟都巴雅尔,牵头单位:旗税务局)
(五)融资服务专项行动。一是建立规上工业企业融资需求库,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按季度提供规上工业企业融资需求清单,旗金融服务中心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规上企业贷款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增加规上企业中长期信贷投放比例。二是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每季度组织一次政银企对接会、一次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活动,对符合续贷条件的工业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牵头领导:孟都巴雅尔,牵头单位:旗金融服务中心)
(六)“我为企业找订单”专项行动。一是打造“我为企业找订单”升级版,建立服务企业“快速通道”和解决问题“绿色通道”,围绕缓解企业面临的市场销售问题,做好“全能联络员”,当好“首席推销员”,年内举办活动不少于5场,订单金额不少于21亿元。二是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优化改进“我为企业找订单”专栏,发布工业领域优质、创新产品(技术成果),并对接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创新型企业的重点产品,为企业增销路、添订单。(牵头领导:李贵,牵头单位: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七)拓展销售渠道专项行动。一是加快发展电商经济,推动工业产品通过线上平台销售,拓展工业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工业企业网上采购率及销售率,打通产业链供应链。二是支持企业开展消费补贴活动,出台乘用车以旧换新和消费补贴政策。三是加强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对我旗各类工业产品的采购力度。四是发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作用,开展仓储配送、营销推广等本土化运营。五是引导工业企业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市场,支持中欧班列稳定开行。(牵头领导:李贵,牵头单位: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稳岗就业专项行动。一是按照全市大力支持工业园区企业自主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实施方案,主动对接用工难和有培训需求企业,组织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落实培训补贴资金。二是强化“两库”信息化平台建设,将全旗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和高校毕业生等劳动力资源纳入“伊旗人力资源驿站”实行动态管理,解决“招工难”和“就业难”的问题。三是开展人社服务“三进活动”,对就业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认定、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失业保险申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报补贴申领、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等稳岗促就业政策进行全方位宣传解读;同时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活动,通过实地考察和座谈方式,充分掌握和精准排摸全旗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四是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直播带岗、直播探岗等活动以及走出去赴呼包鄂乌榆、国内各大意向院校、产业基地、人才市场,为企业招录更多的人才。五是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力推动稳岗就业提质增效。(牵头领导:王捷,牵头单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科技赋能专项行动。一是开展“上门搞服务 敲门送政策”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自治区“科技兴蒙30条”、市“科技新政30条”及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建平台、解难题、促转化、助创业。二是围绕能耗“双控”、碳达峰碳中和、矿山生态修复、风光氢储车等领域技术需求和重点产业技术升级,推行创新链链长制,制定创新链图谱,支持企业整合创新资源,联合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三是抓好科技项目储备,征集储备50项以上科技项目或技术难题;争取实施自治区“揭榜挂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30项以上。四是举办科技政策、项目申报培训班,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惠企政策掌握水平;围绕企业技术和人才需求,鼓励企业与知名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合作实施项目、引进一批企业急需高端科技人才。(牵头领导:李贵,牵头单位:旗科学技术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精准服务专项行动。旗工信局牵头,旗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能源局、金融服务中心、蒙苏经济开发区、供电公司要抽调1名分管领导和1名精干业务人员,组成服务企业工作组,深入企业开展精准服务。一是对辖区内困难工业企业每月至少主动深入服务1次,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为企业提供专业化、针对性指导服务,主动向企业宣传相关政策,让政策直达企业。积极参与企业的订货销售、生产组织、产品项目推介等活动。二是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融资、用地、用电、用气、用工、销售、政策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促进企业实现满负荷生产。三是涉及市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及时推送市直相关部门,推动问题尽快解决。(牵头领导:李贵,牵头单位: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助企纾困工作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蒙苏经济开发区要加大助企纾困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整合资源,合力纾困,加快形成旗级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对照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职责,合力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推进情况报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栗晓东,联系电话:18647462856。
(二)建立企业困难问题办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蒙苏经济开发区要按照企业反映困难问题即收即交即办、复杂问题5个工作日内制定办理方案并有序快速推进的原则,健全完善企业反映困难问题的收集、梳理、研判、交办、督办、反馈、评价工作机制,保障企业困难问题与部门办理职责精准对接,规避多头办理、重复办理或推诿扯皮,确保企业反映困难问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响应并逐一高质量如期办复。各有关部门、蒙苏经济开发区每月要收集、总结企业反映困难问题办理情况,并逐一跟踪企业困难问题办理结果。
(三)优化工业企业发展环境。各有关部门、蒙苏经济开发区要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与服务举措的落实和宣传,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成效到位。在用地方面,蒙苏经济开发区要做好标准地出让土地储备,全面推行“拿地即开工”模式。在配套设施方面,加大对园区民生设施建设的投入资金力度,重点做好土地整备、“九通一平”、公共设施配套等保障,打造更优生产生活环境。紧盯国家政策导向,结合我旗实际,依法依规向企业提供奖补等支持。
附件:
伊金霍洛旗“助企纾困”服务企业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组 长:吴 云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孟都巴雅尔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王 捷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李 贵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徐建刚 旗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蒙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
奇红梅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保积锴 旗科学与技术局局长
张福军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德强 旗财政局局长
李 莉 旗人社局局长
白晓龙 旗统计局局长
刘学东 旗能源局局长
张 欣 旗税务局局长
吴 勇 旗政务服务局局长
任光荣 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马彩虹 旗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何宏志 蒙苏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招商局局长
闫子荣 蒙苏经济开发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