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5090 | 分类: | 综合 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其它 |
发布机构: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08月01日 |
文号: | 伊政办发[2021]29号 | 内容概述: | 为了切实加强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标准,确保政务信息全面、准确、及时报送,有效提高政务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本着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1年08月01日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直属单位,各园区(基地)管理委员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伊金霍洛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
伊金霍洛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标准,确保政务信息全面、准确、及时报送,有效提高政务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本着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 考评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单位,园区(基地)管理委员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考评共分4个组进行。
二、 考评内容
(一)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完成情况。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采用及自治区领导同志批示情况。
(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采用及市领导同志批示情况。
(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采用及旗领导同志批示情况。
(五)政务信息约稿完成情况。
(六)政务信息工作人员轮训情况。
三、 考评标准
政务信息考评工作按年度进行,采取量化计分方式。以政务信息报送任务完成情况和信息采用情况为依据,实行计分制。
(一) 各类信息刊物评分标准
1.《伊金霍洛每周要情》为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刊物,每周1期,重点刊发各信息报送单位动态类、经验类、成效类、调研类、问题类等信息。其中:“旗内动态”、“部门快讯”栏目每采用1条信息计10分,“简讯”栏目每采用1条信息计5分,每采用1条问题类信息计10分。
2.《鄂尔多斯政讯》为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信息,主要刊发动态类、经验类、成效类、调研类、问题类等信息。采用1条信息计15分。
3.《每日要情》为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信息,主要刊发动态类信息。采用1条信息计20分。
4.《每日要情(特刊)》为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主要刊发综合类、经验类、成效类、调研类信息,侧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析、亮点工作和创新做法。每采用1条信息计25分。
5.《专报信息》为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主要刊发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某个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类重大紧急信息、互联网信息等,一般一事一报,独立成篇;国家部委最新政策和其他省(区、市)创新举措创新做法等。每采用1篇计30分。问题类信息每采用1篇计35分。
6.同一条信息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时采用,可累计加分。
(二)加分扣分标准
1.获得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信息,在被采用计分的基础上再加100分;获得自治区领导同志批示的信息,在被采用计分的基础上再加50分;被市领导同志批示的信息,在被采用计分的基础上再加30分;被旗领导同志批示的信息,在被采用计分的基础上再加20分。
2.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各信息报送单位发布信息约稿任务,承办单位必须按时保质完成。完成信息约稿任务的,每次加5分;未按要求完成约稿任务的,每次扣5分。累计3次未按时完成约稿任务或约稿信息质量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3.按照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室统一安排,参加轮训且满1个月的,年终总得分每人次加30分;轮训不满1个月的不予加分。
4.各信息报送单位积极配合参与上级人民政府信息处(科)开展信息调研的,一次加20分;完成上级委托调研,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的,一次加20分。
5.按要求超额完成政务信息报送任务20%的单位另加50
分;未按要求完成政务信息报送任务的单位,在全年总得分中扣除30分;全年信息零采用的单位不予加分,年终不予表彰。
6.全年信息零报送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考评分组
(一)8个乡镇(街区)为一组,进行得分排名,全年报送信息不得少于80条(阿勒腾席热镇、札萨克镇、乌兰木伦镇、伊金霍洛镇、红庆河镇、纳林陶亥镇、苏布尔嘎镇、水岸新城街区)。
(二)29个政府行政单位为一组,进行得分排名,全年报送信息不得少于100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爱卫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能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医疗保障局、信访局、政务服务局、江苏工业园区、圣圆煤化工基地)。
(三)22个事业单位为一组,进行得分排名,全年报送信息不得少于80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供销合作社、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大数据发中心、文博事业发展中心、矿区移民服务中心、投资促进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市政公用事业中心、环卫中心、园林绿化中心、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国资国企运营中心、天骄双创服务中心、札萨克物流园区、文化产业发展中心、煤炭集疏运综合服务中心)。
(四)20个国有企业为一组,进行得分排名,全年报送信息不得少于50条(圣圆能源集团、城市投资建设集团、圣圆水务投资集团、文化旅游产业投资集团、云东农牧业集团、惠众服务集团、圣圆投资集团、九泰热力公司、自来水公司、蒙西正和基建公司、圣地电力安装公司、圣地园园林绿化公司、华丰粮油购销公司、天骄创投运营公司、金土和合测绘公司、鑫涌土地收储公司、大云智通科技公司、立育教育服务公司、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招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五、考评结果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每半年通报各信息报送单位信息采用条数和累计得分情况。每年年初公布上一年度各单位得分和各组排名情况。
六、通报表彰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按年度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奖项设定。单位奖项分设先进单位奖和创新示范奖,个人奖项设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定办法。根据各组年度得分排名情况,按比例分别评定各组的先进单位奖;综合评价各单位信息工作创新和引领情况,评定若干创新示范奖;所有被表彰的单位,可推荐1名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本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2019年8月5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旗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