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伊金霍洛旗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2950 | 分类: | 综合;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自然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检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民族、宗教;对外事务;港澳台侨工作;国防;其他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07月01日 |
文号: | 伊政发〔2021〕28号 | 内容概述: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切实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结合我旗不可移动文物的科学价值和保存现状,确定沙日塔拉遗址、红庆河古墓群、刀劳岱墓群、新街粮站4处不可移动文物为全旗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1年07月01日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伊金霍洛旗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基地)管委会,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切实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结合我旗不可移动文物的科学价值和保存现状,确定沙日塔拉遗址、红庆河古墓群、刀劳岱墓群、新街粮站4处不可移动文物为全旗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一、沙日塔拉遗址
位于伊金霍洛镇沙日塔拉村境内,遗址总面积约50万平方米,为新石器晚期至早商时期的古人类活动遗址。暂划定该遗址四至界限向外延伸100米为保护范围,再延伸1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二、红庆河古墓群
位于红庆河镇其劳图村境内,总面积约13万平方米,为汉代古墓群。暂划定该墓群四至界限向外延伸100米为保护范围,再延伸1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三、刀劳岱墓群
位于苏布尔嘎镇刀劳岱村境内,面积约1万平方米,为汉代墓群。暂划定该墓群四至界限向外延伸100米为保护范围,再延伸1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四、新街粮站
新街粮站始建于1950年,粮库库区占地面积16927.59平方米,建筑面积5309.89平方米,是自治区保存最完整的粮站。暂划定该遗址四至界限向外延伸50米为保护范围,再延伸5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以上文物点的划定工作由旗文化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和文物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按要求做好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
附件:沙日塔拉遗址、红庆河古墓群、刀劳岱墓群、新街粮
站四至界限坐标点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附件
沙日塔拉遗址、红庆河古墓群、刀劳岱墓群、新街粮站四至界限坐标点
一、沙日塔拉遗址四至界限坐标点:
1.北纬39°24′21.98″ 东经109°55′39.31″;
2.北纬39°24′9.12″ 东经109°55′12.93″
3.北纬39°23′50.78″ 东经109°55′29.35″
4.北纬39°24′7.93″ 东经109°55′56.21″。
二、红庆河墓群四至界限坐标点:
1.北纬39°20′51.370″ 东经109°34′49.898″;
2.北纬39°20′46.716″ 东经109°34′43.436″;
3.北纬39°20′51.226″ 东经109°34′39.850″;
4.北纬39°20′54.404″ 东经109°34′36.480″;
5.北纬39°20′57.351″ 东经109°34′35.248″;
6.北纬39°20′59.449″ 东经109°34′36.160″;
7.北纬39°21′03.216″ 东经109°34′54.805″。
三、刀劳岱墓群四至界限坐标点:
1.北纬39°41′41.703″ 东经109°21′06.891″;
2.北纬39°41′45.704″ 东经109°21′07.071″;
3.北纬39°41′47.358″ 东经109°21′07.998″
4.北纬39°41′49.070″ 东经109°21′12.258″;
5.北纬39°41′47.621″ 东经109°21′23.416″;
6.北纬39°41′45.932″ 东经109°21′28.847″;
7.北纬39°41′45.242″ 东经109°21′31.812″;
8.北纬39°41′42.834″ 东经109°21′35.324″;
9.北纬39°41′40.835″ 东经109°21′40.69″;
10.北纬39°41′34.766″ 东经109°21′51.064″;
11.北纬39°41′33.807″ 东经109°21′47.126″;
12.北纬39°41′34.383″ 东经109°21′43.548″;
13.北纬39°41′34.232″ 东经109°21′40.781″;
14.北纬39°41′35.784″ 东经109°21′37.265″;
15.北纬39°41′36.775″ 东经109°21′32.038″;
16.北纬39°41′37.422″ 东经109°21′29.900″;
17.北纬39°41′40.961″ 东经109°21′09.998″。
四、新街粮站四至界限坐标点:
西北角:北纬39°14′41.703″东经109°46′20.693″;
西南角:北纬39°14′50.393″ 东经109°46′21.111″;
东北角:北纬39°14′52.420″ 东经109°46′24.121″;
东南角:北纬39°14′50.393″ 东经109°46′24.460″。